转发文--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1-06 来源: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件号:成建委〔2017〕5号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和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在全市“两会”期间开展紧急安全检查,结合市建委《全市建筑施工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建委〔2017〕1号)具体部署,立即再次开展全市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设工地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一、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市建委《全市建筑施工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建委〔2017〕1号)要求,重点检查脚手架及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及施工电梯、深基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临时用电以及轨道交通等重大市政工程。同时,结合2016年12月住建部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扎实做好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方式和安排
(一)项目开展自查(1月6日至10日)。
各在建项目立即开展自查,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落实到位;对所有从业人员特别是对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建设工地施工电梯严格落实限载人数和重量。同时,各在建项目要做好春节停工安全检查,落实好春节期间值班制度。
施工单位要对本企业在成都市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要有检查记录,企业负责人要在检查表上签字。
建筑起重机械及施工电梯等产权单位要立即组织对建筑起重机械及施工电梯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好相应检查记录。
(二)监督机构检查(1月11日至20日)。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督促检查。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检查。
(三)市建委督查(1月16日至27日)。
为加大推动检查工作的力度,市建委分组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双随机”督查。
(四)加大处罚力度。对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或安全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给予顶格处罚。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